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快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22〕8号)和《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13〕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并择优推荐2022年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本次教改立项的目的是通过对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工程教育认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特色培育、科研促进教学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提供更好的条件保障。
二、立项依据
根据研究的内容,本次立项分为指令性课题类、教学综合改革类,专业建设类,人才培养改革类,实践教学类,创新创业教育类,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类,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类,思想政治理论课(单列指标)及其它等大类。
三、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
1.2022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分为指令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学院自筹项目,申报对象:我院教学一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对象为人事关系在我院思政课教学一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2.人员要求:
(1)项目主持人限1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一般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他人员经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也可申报。通过省校合作来我省高校挂职、交流的省外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也可申报。
(2)申报者只能在研主持1项或同时参与2项教改项目,不得超项申报。
(3)项目组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项目可适当放宽1-2人,并且结构合理,对项目内容各有侧重。
3.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好的实践条件,实施方案设计合理,具有可行性,预期成果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实际应用推广价值,能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到示范和指导作用。与以往已立项项目研究内容相似的项目不予受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教改项目申报,指令性项目具体参照《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积极组织广大教师申报适合开展的教学改革创新项目。
4.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两年。
5.项目结题时须有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对应的标志性成果,如共享平台、论文、教材、实施方案、获奖、调查报告、问卷分析等,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和实际应用效果的支撑和佐证材料。
6材料要求:
(1)《我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相关印证材料(详见附件2);
(2)《2022年度我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
(3)《2022年度我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4);
注:所有材料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制作zip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学院名称+2022年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文件夹内按照学院评审排序单独建立各项目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排序序号+项目负责人姓名);附件3、4均按照学院评审结果进行排序并加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版,只需报送电子版(提供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一览表》PDF版的同时报送EXCEL版)。
7.各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初步评审工作,并将同意立项的申报项目材料进行排序汇总,所有材料请于3月29日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8.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校级项目评审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评审。
9.联系电话:0351-3922063;邮箱:jyk@n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