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院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试行)》(校外[2017] 18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17和2018年教学骨干教师出国进修人员选拔工作。本次工作采取学院推荐候选人,学校评选,公示,确定具体名单的办法进行。具体工作如下:
一、留学项目类别与名额
学校公派中教学骨干教师出国进修项目。1年期26名,半年期(指外语教师)8名。
二、学院申报、推荐
1、每个学院可根据专业、课程建设和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推荐1年期候选人1~3名。
2、bat365在线登录入口负责8名半年期候选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将有排序的名单 分2017和2018年度报教务处。
3、各学院推荐候选人时,要认真组织申报、评审、择优推荐。
4、申报教师须由所属专业或课程所在学院进行推荐。
5、候选人所填写《我院教学骨干教师学校公派出国进修申请表》
(见附件1)中的内容须真实有效。
6、学院将候选人的《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送交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稿发至
zhgk@nuc.edu.cn。
7、推荐截止日期: 2017年11月10日。
三、学校评选
1、成立教学骨干教师出国进修专项评审组,召开评审会,评选出拟出国进修人选。
2、评审时,1年期候选人需做个人情况陈述;半年期候选人由学院统一做陈述。
3、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首次申请者。
4、评审投票结果处理:不论得票情况,将每个学院的第1名作为拟定人选;其余人按票数多少进行大排队,前10名作为拟定人选。
5、将拟定人选中得票前13名作为2017年出国进修人员;拟定人选中得票后13名作为2018年出国进修人员。
6、经我院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定人选外语水平未达到文件有关规定的,参加由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统一组织的教师外语专门培训班并须获得高级班结业证书。未获得高级班结业证书的教师将取消其出国进修资格。
7、将符合文件要求的拟定出国进修人员名单提交我院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人选。
8、下发文件。
四、其它事项
1、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出国进修人员应积极准备出国进修相关事宜,同时履行好自己出国前、中、后的相关事项和责任。
2、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出国进修人员的有关手续办理和考核等工作。
3、学校将从2019年骨干教师出国进修人员选拔时开始,严格按照《我院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英语水平要求执行。请各学院积极宣传和组织计划出国进修的教师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雅思(学术类)或托福网考等考试。
附件1:《我院教学骨干教师学校公派出国进修申请表》
附件2:《我院教学骨干教师学校公派出国进修申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