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学院资格审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现将我院2023年春季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如下,具体请查看附件。 公示期3天(3月14日—3月17日)以上名单如有异议,请与院学生科联系,电话:0351-3559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