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学院坚持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思想道德素质、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特制订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组织机构
1.复试工作领导组
组 长:芮燕萍
副组长:杜 鹃
成 员:雷丽蓉 王晓东 英语学科研究生导师
职 责:全面领导和统筹复试录取工作
2.复试专家组
组长:芮燕萍
成员:刘陈艳 李兵绒崔秀珍 马瑞娟 周波澜赵国锋 杨珍
张彩红 李 霞 刘晓华
3.复试工作组
组长:彭兴旺
秘书:吴菲 陈冬云
技术支持:张善斌
职责:负责复试系统搭建、维护;面试各项工作协调
3.复试纪检督导组
组长:王晓东
成员:段莉 任占文
职责:对复试录取过程各环节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检查。
二、初试成绩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达到下述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总分355分以上(含)且单科满足国家基本要求(53/100;80/150)。
三、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
我院将在3月25日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3月23日—24日通过网络和电话发出复试通知。
2.复试方式
基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拟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采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若网络无法使用则通过电话面试的方式进行。
3.复试流程
(1)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要求准备好政审材料的图片格式以备接受检查;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往届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准备好政审表(盖党务章)接受审查;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扫描件或清晰图片格式;资格审查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3)符合条件的一志愿考生于3月25日8:00开始复试,迟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确定拟录取名单,调档政审、收取《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2.窗体顶端
4.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外国语(含听力、口语)、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专业知识:语言学专业知识;翻译水平测试;
(2)综合能力:阅读及表达;
(3)外国语能力测试(第二外国语:日语、德语、法语)。
5.网络远程面试程序及要求
(1)网络远程面试程序
①进行身份验证。考生需手持身份证、准考证,配合进行报考资格在线审查、“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核查、面试环境检查等。
②进行随机抽题答题等复试环节。
③如听不到考官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请不要擅自离开网络复试界面,等待复试秘书电话联系。
④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离开复试区,退出复试界面。
(2)网络远程面试要求
①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须统一佩戴工作证。
②复试专家组成员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不得相互讨论,不得更改成绩,打分后须签名确认。
③复试专家组成员须对考生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两部分进行打分,二外考官仅对外国语能力单独打分。
④学院计分工作人员将对考生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计算,成绩汇总和计算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
⑤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学院科研科集中统一保管、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⑥我院对考生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录音。
⑦成绩公布时间将不晚于3月26日18:00。
四、复试评分及成绩计算办法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含听力及口语)20分,专业知识40分,综合能力40分。
2. 综合成绩=初试综合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初试综合成绩(一门国家统考课)=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成绩×50%+自命题科目百分制成绩×50%;
五、拟录取原则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差额淘汰。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若综合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次考察初试专业课1和专业课2的成绩。
4.学院拟录取名单及时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参与命题、试题上传、面试等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试题保密纪律,并签署保密协议。
2.任何人不得伪造、涂改考生复试成绩。
3.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招生考试的教师,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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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