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山西省晋商文化基金会发布《2020年度晋商文化研究专项课题指南》,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传承晋商文化与弘扬晋商精神相结合,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山西的经济转型和改革发展服务。
二、课题项目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晋商精神重要论述的研究
2、国家制度与晋商崛起关系研究
3、经营原则与“义利”观研究
4、商业道德研究
5、晋商与丝绸之路关系研究
6、晋商与万里茶道关系研究
7、晋商与“一带一路”战略研究
8、晋商信用制度研究
9、晋商股权制度研究
10、晋商管理制度研究
11、晋商藏品的鉴别研究
12、晋商巨贾家族史研究
13、晋商“以诚为本”史料考论
14、晋商开放品性形成过程研究
15、明清盐商研究
16、明清茶商研究
17、旅蒙商帮研究
18、旅欧商帮研究
19、旅日商帮研究
20、晋商与徽商的比较研究
21、晋商创新激励制度研究
三、组织实施及其要求
(一)本指南旨在指明研究方向,具体选题由课题负责人根据上述研究方向,结合自己或团队研究基础自行拟定。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占有较多的资料并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组成员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全日制在读硕士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三)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
(四)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5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山西省晋商文化基金会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据实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项目完成时限,重点项目为2-3年、一般项目为2年。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2020年度晋商文化研究专题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本专题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专题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专题项目申请;在研本专题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本专题项目申请。
2、在研的晋商文化研究专项课题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专题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0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晋商文化研究专项课题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5、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晋商文化研究专项课题项目。
(七)申报课题须按照《山西省晋商文化研究专项课题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八)课题由山西省晋商文化基金会组织评审,并报备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采用2/3以上通过方式,推荐给评审委员会评审,最后以少数服从多数表决通过立项。
(九)课题研究应努力做到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史料与数据的引述,要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
(十)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十一)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十二)专项课题具体申报工作由山西省晋商文化基金会组织受理。《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山西省晋商文化基金会,山西省晋商文化基金会审核后,向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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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