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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院关于申报2019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9日 15:3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位老师: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号)中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难点工作,现就做好2019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依据

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参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号)中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立项范围参照《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财务省教育厅和项目申报高校联合资助的形式,分为省立省资助和省立校资助两种立项类型。各高校申报项目时,须同时提供学校同意资助的承诺函(不少于1万元经费资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省教育厅将根据申报项目情况评选确定该项目的资助类型,如确定为省立省资助项目,学校需根据省资助经费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经费支持。

2、项目类别及项目申请人条件:(1)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每所高校可申报1项,山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协同育人中心培育建设单位,可再单独申报1项。(2)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申请人限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各高校按照本校现有专职辅导员总数的5%比例限额申报(具体数据以各高校党委2019年2月上报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配备情况统计数据为准,分配表见附件1)

3、已经申报省教育厅科技处组织的2019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请书》(见附件2)书面材料(双面打印)一式4份,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3),以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于5月14日下班前报送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须提交经费配套申请。

附件1:山西省教育厅文件(晋教政【2019】2号)

附件2:《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请书》

附件3: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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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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