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我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科〔2014〕36号)、《我院科研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科〔2014〕35号)和《我院科技成果转化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科〔2014〕39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我院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我院自然科学研究基金
申报条件及要求见《我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科〔2014〕36号)(附件1),申报人填写《我院自然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附件2),同时需提供如下附件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附带任教三年证明及中级职称证明);
3、在我院工作期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时的题目、摘要复印件;
4、近年发表的SCI或EI的复印件附带收录证明;
5、其它相关成果。
纸质材料:各学院统一汇总《我院2018年度自然科学研究基金清单汇总》(附件3),学院盖章后报送一份;将申请书和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简装成册,报送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学院汇总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邮箱。
请于2018年12月7日(周五)前报送科研院地方企业处(科研院206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程 芳;联系电话:3922297,13835121290;电子邮箱:kyydfqyc@nuc.edu.cn
二、我院杰出青年基金
申报条件及要求见《我院科研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科〔2014〕35号)(附件4),申报人填写《我院杰出青年基金申请书》(附件5),同时需提供如下附件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近年发表的SCI或EI收录论文复印件及收录证明;
4、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任务书复印件;
6、优先评选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纸质材料:各学院统一汇总《我院2018年度杰出青年基金申请清单》(附件6),学院盖章后报送一份;将申请书和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学院汇总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邮箱。
请于2018年12月7日(周五)前报送科研院地方企业处(科研院206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凡春芳;联系电话:0351-3922297;电子邮箱:kyydfqyc@nuc.edu.cn
三、我院青年学术带头人
申报条件及要求见《我院科研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科〔2014〕35号)(附件4),申报人填写《我院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7),同时提交如下附件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近年发表的SCI和EI收录论文复印件和收录证明;
4、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任务书复印件;
5、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
6、发明专利授权,并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累计为学校创造纯收入3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复印件。
纸质材料:各学院统一汇总《我院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申请人一览表》(附件8),学院盖章后报送一份;将申请书和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学院签署评审意见后报送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学院汇总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邮箱。
请于2018年12月7日(周五)前报送科研院地方企业处(科研院206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凡春芳;联系电话:0351-3922297;电子邮箱:kyydfqyc@nuc.edu.cn
四、我院科技创新团队
申报条件及要求见《我院科研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科〔2014〕35号)(附件4),填写《我院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9),同时提交如下附件材料:
1、团队内部工作章程;
2、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入选人才团队计划证明;
3、代表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与表1.8内容和顺序一致,内容应包含项目计划任务书的人员页、经费页和盖章页);
4、主要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与表1.9内容和顺序一致,应附获奖人员奖励证书);
5、专利等知识产权授权书复印件(与表1.10、1.11内容和顺序一致);
6、代表性论文或论著证明(与表1.12内容和顺序一致);
7、团队合作成果转化应用情况证明;
8、团队依托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
9、团队产学研合作协议;
10、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纸质材料:将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签字页签字,合作单位、依托单位盖章后报送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邮箱。
请于2018年12月7日(周五)前报送科研院地方企业处(科研院206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凡春芳;联系电话:0351-3922297;电子邮箱:kyydfqyc@nuc.edu.cn
五、我院科技成果转化资助项目
(一)资助项目范围:符合我校确立的针对我省产业发展的重点研究方向并由学校发布的合作单位的技术难题;成果转化单位需是与我校签订了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并具有良好合作基础、重点是山西的企事业单位。
(二)支持对象:重点支持在学校各类科研平台与科研团队中具有相关研究基础及成果的在职教工。
(三)申报项目要求:申报项目要求技术成熟、且与合作单位有转化合作意向。
(四)项目结题:需完成与项目相关20万元以上的合同,或转化预期目标形成可用于推广的工程样机;项目期限1年,资助经费每项最高5万元。
资料要求及时间安排:2018年12月7日下午5:00前,由各单位统一将验收材料(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及申请书材料(纸质一式5份及相应电子版)报送科研院国防工业处(科研院205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新新; 联系电话:0351-3922330;电子邮箱:18634332177@163.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