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课程建设工作,落实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根据学校理论教学课程的课程评估工作计划和通知要求,我院启动2023年理论教学课程的课程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工作实施
各基层教学组织要高度重视理论教学课程的课程评估工作,按照培养方案和课程建设情况,明确时间节点,做好课程评估规划、建设和指导等环节工作。
2、评估标准
评估依据标准为《我院本科教育课程质量通用标准》。
参加优秀评估的课程执行《我院一流本科教育课程质量通用标准》。
3、评估目标
各系部须完成本年度开课课程的10%的课程评估工作,其中通过率应不低于50%,优秀率不高于10%。
原则上通识教育课程(必修)、学科教育基础课均应完成评估并通过。
4、资料提交
(1)9月30日前提交本年度开课课程的10%的课程品质报告(1份),学院进行初评,并提出修改意见。
(2)11月15日前提交课程品质报告最终版及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课程评估总结。
(3)上述资料纸质稿提交至学院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