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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9日 09:5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我院教务处

实践[2018]2号


各学院(校区)及有关部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启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简介

第四届大赛要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扩大参赛规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和国际赛道拓展;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突出“海丝”特色,加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创新创业教育合作;突出海峡特色,推动海峡两岸青年大学生深度交流;突出海洋文化特色,培养学生敢闯敢创、敢于冒险、敢为天下先的创新创业精神。以改革开放四十年为契机,实现更大程度的开放合作,打造国际大赛平台,努力办一届惊艳非凡的全球双创盛会。

第四届大赛将举办“1+5”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在校赛、省赛基础上,举办全国总决赛(含金奖争夺赛、四强争夺赛和冠军争夺赛)。“5”是5项同期活动,具体包括: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见附件1)。

2、“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系列活动。

3、“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

4、改革开放40年优秀企业家对话大学生创业者(“互联网+”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报告会)。

5、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主办,研究生院、团委、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科技产业处、我院科技园、办学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心协办,所有学院参与。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组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实施,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第一届专家指导委员会及外聘专家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参赛学生及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范围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参赛项目内容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充分挖掘项目,组织学生参加。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四)参赛项目数量要求

根据山西省大赛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请各学院(校区)及有关部门积极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广泛联动,确保我校参赛项目较往届实现质与量的双重提升。各院(校区)参与大赛的学生数必须大于学院学生数的5%(各院(校区)参赛学生数可参考附件2),在确保参赛项目数量前提下,深度挖掘学科特色、前沿交叉等层面创新潜力,力争上报更多具有竞争力的优秀项目。

六、校级选拔赛流程安排

按照赛程安排,校级选拔赛分书面评审、现场赛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赛报名

1、报名材料

按照教育部要求,报名材料详情如下:

①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初创组、成长组需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②电子版:包括一分钟展示视频及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2、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3月28日-8月31日(我校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20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电子版。

请各学院(校区)填写《参赛项目统计表》(附件3),并将报名材料(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按照上述要求以学院(校区)为单位于6月22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

请各学院(校区)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广泛发动,深入挖掘在校生及毕业5年之内的毕业生的优秀项目,积极组织报名;各学院要成立活动实施组织机构,指定院领导负责该项活动,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1至2名,及时加入我校大赛联络员QQ群(中北互联网+大赛,群号:627543721),并于 4月 1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发送至教务处电子邮箱:sbk@nuc.edu.cn。

(二)书面评审

时间:2018年 7月3日至4日

大赛评委会对项目计划书及1分钟视频进行书面评审,按一定比例遴选优秀项目晋级现场赛。

(三)现场赛

时间:2018年7 月10日至11 日

1、现场答辩环节,得分占比为70%;

2、投资人面谈环节,得分占比为30%;

以上两个环节的考察形式为PPT展示、评委提问。

3、专家合议。根据两项得分相加所得的总分排序,遴选报名参加校级选拔赛项目择优晋级全省半决赛。

七、组织大赛训练营

1、4月中下旬,面向全体参赛学生及指导教师开展第一期大赛训练营。

2、校赛结束后,面向一等奖获奖项目开展第二期大赛训练营。

3、省赛结束后,面向入围国赛项目开展第三期大赛训练营。

八、奖励

1、学校将设置主赛道一等奖13项、二等奖26项、三等奖50项;“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0项,并设优秀奖若干,优秀组织奖5个。

2、所有校赛获奖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同时对于在省赛上取得一等奖的项目给予2000元、二等奖给予1500元、三等奖和优秀奖给予1000元的奖励。国赛上取得金奖的项目给予100000元、银奖给予20000元、铜奖给予3000元的奖励。

3、取得省级以上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将以绩效奖励的形式予以体现。

4、对取得优秀组织奖的学院(校区)学校将在下一年度奖励30000元的创新创业教育经费。

九、其他

1、为切实推进大赛的报名工作,提高项目的质量,学校从5月份起将对各学院(校区)的报各参赛情况在电子政务“校内公告”进行每周通报,对开展不利的学院进行通报批评。

2、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大赛的各项工作,要上升到政治高度来推进该项工作。

3、对于入围国赛项目,学校将统一制作项目的视频、PPT及项目策划书,并对参加项目的答辩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对于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3922066进行咨询。

附件1:我院关于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通知

附件2:各院(校区)参赛学生数参考值

附件3:参赛项目统计表

附件4:联系人信息表

具体附件下载见教务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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