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科规办[2018]1号)与《关于组织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集中结题验收的通知》(晋教科规办函[2018]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年度不设课题指南,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同年度申报省级哲社和其他科研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申请人应在《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确定所属学科。
3、课题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
4、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承担信誉保证。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的研究。在研的省级及以上哲社、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其他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
5、申请书文本为《课题申请·评审书》&《活页》,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三份。
二、结题要求
1、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均可申请结题验收。
2、报送课题成果结题验收材料一式三份,每套材料包括:课题个人立项通知书及立项文件、《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成果主件(研究报告)、成果附件(与课题研究相关的专著或论文等)、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
3、鉴定材料务必严格按照网上公布的《关于规范课题成果鉴定与结题验收材料文本和装订格式的通知》统一装订成册。除专著外,将所有资料(或复印件)于左侧装订成册。不按规定要求汇集完整资料和统一装订的,不进入鉴定程序。
4、论文和专著须标明课题类别,采用统一标识。
三、报送要求
请有意申报者务必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结题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三份)与相应的电子版以及申报、结题信息表的电子版统一报送学院科研科。
附件1: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附件2:2018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信息表
附件3:2018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信息表
附件4:申报表格
附件5:结题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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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