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同学:
接研究生院通知,现将论文盲审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论文盲审
按照《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2018年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严格执行全部盲审的规定。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由学院按学科统一组织。研究生院抽取不低于10%的比例送审。请各单位于4月10日将延期答辩、提前答辩的全部研究生以及正常答辩确定为抽审的研究生的盲审论文(抽审学号4月9日前通知)、涉密论文定密审核表及名单电子稿(格式见附件)提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其他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全部盲评。请各学院于4月10日将按附件格式提交预计答辩名单,学校按名单人数预算答辩经费,标准400元/人。
二、盲审要求
1、盲审对象为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全部学历硕士研究生。盲审学位论文的格式参照《我院关于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定》,但其中必须隐去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以及其它可能反映出两者个人信息的字样。
2、研究生学位论文拟送审前,导师必须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经学院查重、审核批准后,由学院统一送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3、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每人盲审一份,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每人盲审两份。
4、硕士盲审意见书一般在1个月内反馈到各有关学院(遇到假期适当延长)。评阅人同意,方可组织答辩。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