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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校省级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的要求,参照《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我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工作,特制定此规则。
第二章 测评基本原则
第二条 要以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前提,以学习成绩为主要参考项目,参考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365素质、创新与实践能力,让国家奖学金充分发挥激励和奖励作用。
第三条 要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记录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测评相结合、记录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采用申报、择优选取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大学生国家奖学金以学院为单位,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正常学制年满以后不再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新生在开学时不进行国家奖学金测评;四年级学生只进行第一学期测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大学生国家奖学金测评工作领导组,负责大学生国家奖学金测评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院国家奖学金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学生国家奖学金测评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 各班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规定申请。
第四章 测评方法
第八条 评选范围: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一年级学生除外)。
第九条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第十条 参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 本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10%,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者,单科不低于75分,(体育课按一门课程计算成绩);
2. 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10%名以内的学生,如果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具体说明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须有证书)。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一条 由学生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0版)、由班主任初审后签署意见,报我院学生科。
第十二条 学生科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时间地点待定),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评审备案表;班主任推荐意见和学院推荐意见拟好后,统一录入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各项信息和意见审核无误后,由我院统一打印,获奖学生、班主任和学院学生工作组组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学生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0版)一式一份;国家奖学金自评表一份
2、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
3、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一份;
4、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评审备案表一份;
5、各种获奖材料复印件
6、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报送一份200-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等)一份证件照电子版(高清版)。
7、获得国奖的同学所有电子材料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姓名-学号-2015/16国奖申报材料,发至1574302815@qq.com。
第十四条 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个人申请部分除签名之外需要全部打印,不得手写,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日期由学校统一填写。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2、“推荐理由”和“院系意见”栏由班主任和我院学生科拟好后统一打印,推荐理由及审查意见必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详细填写,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3、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使用A4纸正反打印使用。凡以参评条件第2条获奖的学生,需要另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则不需另附材料。
4、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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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